2008年11月11日星期二

自己的主张

不久前看过一个探讨盗版的节目,当中有一句话值得深思。报道说,当一种行为有足够的群体性时,事情本身的对或错已经不重要,小众人会跟着做大众人做那件事。比如,行人交通灯亮着红灯,你知道不应该越过马路,但当周围的人开始过路时,你会很不自觉的跟着众人穿越马路。

从这件事情不难看到多数人的行为如何牵动着社会的价值观,一些与女性有关的尤其之不合理。这类的例子比比皆是:谁规定纤细修长才是标准身材?谁规定抛胸露背才算有穿着品位?又是谁说要能喝酒才能在职场立足?

尼尔·安德生的《胜过黑暗》里有一句我特别喜欢的话:“不是你的行为决定你是怎样的人,而是,因着你是个怎样的人,将决定你的行为”。

这句话稍做更改后将解释我的文章的本意:不是你能不能喝酒决定你会怎样,而是,因着你是个怎样的人,将决定你要不要喝。

然后你会说,喝酒应酬是我的工作需要啊!所以我就说,多数人的价值观是如何的在牵动社会的价值观。当一种行为有足够的人在进行时,社会将接受这种行为并将之合理化。于是,我们被灌输的‘大众’价值观之一,是女性要学会喝酒才能保护自己。我则说,这是多此一举的。被灌醉固然很危险,但若坚持不喝,那就完全没有被灌醉的可能性。

当然,逢适当的场合小斟一杯是正常礼仪,只是无论男女都不要以应酬为目的而喝。如果觉得不想喝酒、或没有必要喝酒,就要清楚的表明你的立场,并且说到做到。你若坚决不喝,没有人有能力强迫你喝。

允许自己被灌酒的人,如果不是自己也想喝,就是不懂得拒绝别人。但确认自己的身份后,你就会对“喝酒”这件事有不同的看法,也不再使自己受别人的意思摆布。

原著日期:2007年1月2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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