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件事,妈妈当成笑话那样说给我听。
有一次,爸爸帮我到书展找三毛的书。他问书展的员工,“有没有三毛的书?”那位小姐煞有介事的进入书丛兜了一圈后出来对我爸说:“我们这里没有卖三毛钱的书。”
不久前,我在某书报社看上了一本漂亮的书,可惜书被封在塑胶薄膜里,无法翻阅书本的内容。我问书店小姐能否让我拆开,小姐很热心的答应了,但她接下来的动作让我后悔有这样的请求。
首先,小姐用身上名片的尖端企图划破塑胶膜,粗鲁的动作在书上留下了一道深深的烙印。接着,她拿出一把生锈的美工刀,以切断鸡脖子的姿态下手,我差点没喊出声。最后,她找到一把原子笔,在我还来不及阻止以前就以笔尖大力的划过书面,然后骄傲的把拆封后的书交到我手上。
我望着那本伤痕累累的书入了神,那道深蓝色的笔迹画断了我莫名的书瘾。她见我呆了很久,竟然很‘慷慨’的对我说,“你可以买另外一本。”
地球上大部分的人都不会介意在书店工作的是不是个爱书的人,但你若遇见像我所遇见的事情,感觉如我所感觉的无奈,你也会和我一样认真的希望将来会有这样的一项规定:
“不爱书者不许在书店工作,违者罚款1000令吉,或坐牢3个月,或两者兼施。”
原著日期:2007年3月7日
2008年11月11日星期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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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条评论:
咬牙切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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